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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陶某(女,1991年6月生)与杨某(男,1990年3月生)于2007年8月经亲友介绍认识,2010年2月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于2010年4月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
陶某与杨某同居后,先后生育两女一子(孩子长期同杨某父母生活),于2012年在某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婚后,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虽生育子女三名,但由于双方交流、沟通较少,加之两地分居时间久,致双方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终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陶某曾多次找杨某协议离婚未果。双方于2020年6月起互不履行夫妻义务。陶某于2021年8月委托本律师诉讼离婚。
[承办过程]
1、与陶某沟通、了解案情,寻找陶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2、与陶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陶某向本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
3、引导、指导陶某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4、与陶某一起分析、制定诉讼策略;
5、代陶某书写民事起诉状,办理立案事宜;
6、代理陶某出席法庭调解活动。
[诉讼请求]:
一、请求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子由陶某抚养,婚生子由杨某抚养,由杨某每月支付陶某子女抚养费6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
[法院调解]
经受案法院做调解和好工作未果,在本律师的协调、沟通和承办法官的以理释法、情感关怀帮助下,陶某与杨某和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均作出了妥善安排。
[律师办案总结]
一、针对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双方,建议友好协商解决离婚问题;
二、提出离婚的一方,如果遇到不配合协议离婚,或者借故提出刁难问题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三、提出离婚的一方,如果需要律师帮助时,应如实向律师介绍清楚自己的案情,便于律师帮助分析,为您指定诉讼策略、收集诉讼证据;
四、委托律师诉讼的当事人,需积极配合律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