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41594199
古蔺县张定凯律师
古蔺县免费咨询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古蔺县律师网 > 婚姻家庭 > 正文

法院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来源:原创作者:张定凯时间:2022-05-15

  法院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

  法院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视情况而定:

  一、双方自愿离婚的,通常情况当日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离婚由于没有冷静期的规定,如果双方能够同时到庭,或者另外一方接受网络在线诉讼的,人民法院或者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开庭,当即向双方出具离婚民事调解书。

  二、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诉讼离婚时限相对较长,短则数月,长则需要一两年。

  因为人民法院判定夫妻双方是否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要解决这个问题,提出离婚的一方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则会驳回起诉一方的诉讼请求。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再次乃至多次起诉才能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

  行动建议

  拟提出离婚的一方,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律师,请律师帮助提供可行性指导方案。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