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四川古蔺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核心结论: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区别对待。
法律分析:张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做如下简析:
一、离婚前若是转移个人财产合法,个人财产包括以下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内财产约定归自己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前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则违法,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违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配偶一方权益的,其法律后果将是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内确实存在需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情况,比如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或者用于支付合理的费用、转卖等,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签订协议为凭,这样可以避免因为财产转移而发生纠纷。
以上解答您清楚了吗?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解决,请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
咨询电话:1354159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