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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原创作者:张定凯时间:2024-12-08

  法律问题:两个女儿一直是母亲抚养带大,父亲没带过,父亲是失信人员,如果孩子父母离婚,孩子会判给男方吗?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核心结论:在离婚案件中,男方作为失信人员,并不直接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法律分析:张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做如下简析:

  一、抚养权判决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时,解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如下: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婴幼儿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和母亲在婴幼儿照顾中的重要作用。

  2、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与子女的感情联系、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判决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考虑孩子的自主选择和意愿。

  二、失信人员身份对抚养权的影响

  1、失信人员身份本身并不直接作为抚养权判决的决定性因素。法院在判决时会更多考虑失信行为是否直接影响到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比如是否因失信导致无法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或教育资源。

  2、如果男方的失信行为并未对子女的抚养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在其他方面(如经济能力、抚养意愿、与子女的感情联系等)表现良好,法院仍有可能判决男方获得抚养权。

  三、具体案例中的考量

  1、在本案例中,两个女儿一直由母亲带大,父亲没带过,这可能会成为法院在判决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法院可能会认为母亲在照顾子女方面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深的感情联系。

  2、男方作为失信人员,法院会评估其失信行为对子女抚养的潜在影响,比如是否会影响子女的教育、生活等方面。

  最终,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与子女的感情联系、生活环境以及子女的意愿(如果已满八周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男方作为失信人员并不直接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因此,无法简单地判断男方是否会获得抚养权,而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以上解答您清楚了吗?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解决,请直接致电联系张律师咨询。咨询电话:1354159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