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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患病时损坏他人财物是否需要刑事拘留?

来源:原创作者:张定凯时间:2024-11-28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刑事辩护律师张定凯为您提供解答。

  核心结论:精神病人患病时损坏他人财物是否需要刑事拘留?取决于其精神状态和具体情况。‌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因此,如果精神病人是在发病期间损坏财物的,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其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警方一般不会直接拘留该精神病人,而是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如果精神病人是在精神正常时损坏财物的,那么他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警方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拘留等措施‌。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精神病人损坏财物是否需要刑事拘留,取决于其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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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