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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

来源:原创作者:张定凯时间:2024-12-11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有不归还的意图,并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比如,借款人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或者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能力。如果借款人采用了类似的手段,他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

  具体来说,要告对方诈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观故意‌

  借款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借款时就不打算归还。

  2、‌虚构事实

  借款人采取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出借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自愿”将钱款交付借款人。

  3、数额较大‌

  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三千元以上‌。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出借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公安机关认为借款人的行为有构成诈骗罪之嫌的,将会依法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实施诈骗的毕竟是少数,多数情况下借钱不还,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申请支付令、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解决‌。

  如果您出借的借款收不回来,又不确定是否构成诈骗罪,建议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以利为您提供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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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